足协“违规处理”细则:国家队运动员违规的,从重处罚

中国足协公布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赛事活动 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》,在《第九章 违规处理》内容中,写出了可以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。


第二十九条 从轻处罚

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从轻处罚:

(一)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规定中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;

(二)主动交代调查单位尚未掌握的违规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;

(三)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。从轻处罚情形,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、赛区纪律工作组审议认定。

第三十条 从重处罚

(一)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从重处罚:

1.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规定中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;

2.其他可从重处罚的情形。

(二)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从重处罚:

1.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规定中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;

2.对抗、阻挠、干扰调查的;

3.同一比赛连续 2 次以上赛风赛纪违规的;

4.两年内曾因赛风赛纪违规受到处理的;

5.组织、教唆、强迫青少年运动员从事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的;

6.国家队运动员、辅助人员等发生赛风赛纪违规的;

7.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;从重处罚情形,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、赛区纪律工作组审议认定。